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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突出践行科学发展观,创建服务型、效能型、和谐型机关”主题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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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效能办字[2008]2

市直、驻市各单位  

日前,市委、市政府已经下发了《关于继续开展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树立南康政风形象活动的实施意见》。为扎实有效地开展好机关效能建设,树立南康政风形象活动,经市优化发展环境机关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以突出践行科学发展观学教活动为契机,在10机关效能监察重点单位开展“突出践行科学发展观,创建服务型、效能型、和谐型机关”主题活动。为开展好这项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按照《实施意见》的文件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开展“主题活动”,查找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建立健全本单位(部门)机关效能建设的长效机制;加强领导,加大宣传,营造人人讲效能、处处抓效能、事事创效能的浓厚氛围,确保我市“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树立南康政风形象”活动有序、有效开展。

二、活动时间

200841——531

三、参加对象

国土资源局、房管局、文化局、卫生局、民政局、水利局、公安交警大队、移动公司、供电公司、电信公司。

四、主要内容

1、成立一个领导机构。各单位(部门)要设置一间效能建设办公室,配置一部举报热线电话,并将热线号码在市电视台公布。成立一个“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工作人员专门负责”的工作机构,确保“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树立南康政风形象”活动有序开展、扎实有效。

2、召开一次动员大会。宣读本单位(部门)效能建设政风形象活动方案,指定代表在大会上发言,各科(室、所)长向单位(部门)负责人签订责任状,部署评选最佳、最差科(室、站、所)活动。

3、进行一次公开承诺。按照市效能办的统一部署,10个重点督办单位的“一把手”在市电视台向社会各界和群众公开承诺。

4、编印一本机关效能建设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首问责任制等十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机关工作程序,增强服务意识,解决制度不健全、有章不循、办事效率不高等问题。

5、组织一次专题考试。考试内容为《南康市优化发展环境暂行规定》、《南康市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以及机关效能建设等有关知识。

6、制作一条横幅标语和一个宣传专栏。各单位(部门)至少要在交通要道或醒目地点制作贴挂一条有关开展效能建设树政风形象活动内容的横幅标语。要设立一个机关效能建设树政风形象活动专栏,定期或不定期宣传本单位(部门)活动开展的情况等。

7、撰写一篇心得体会。结合本单位(部门)实际,要求每个工作人员撰写一篇心得体会。内容包括“如何开展好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树立政风形象活动、机关效能建设之我见、效能建设我该怎么做”等,每篇不得少于2000字。

8、召开一个座谈会。邀请、召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同志代表、管理(服务)对象及社会各界代表,召开一次座谈会,面对面交流,现场征求意见,解决问题。

9、开展一次问卷调查。结合本单位(部门)实际,对提高办事效率、改进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等方面的情况开展一次问卷调查活动。

10、创新一个做法。更新思想观念,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在开展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树立南康政风形象活动中总结摸索出一个好的做法。

五、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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