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实现南康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李诒芸同志在全市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7年2月7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二次全会、赣州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总结2006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研究部署2007年工作任务。
一、2006年主要工作情况
过去的一年,在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中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七次全会、赣州市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加快南康发展的工作大局,求真务实,与时俱进,突出重点,积极履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以改革和制度建设为突破口,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一是着重抓好惩防体系制度建设。将制度贯穿于反腐倡廉的各个环节,体现到各个方面。对照赣州市评审出台的109项惩防体系配套制度,结合南康各职能单位的工作实际,进行了三个层面的分类梳理,并编印了《南康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制度汇编》(其中按照赣州市下发的制度操作执行的有39项,因地制宜补充完善的有63项,根据南康实际出台制作的有7项)。二是集中精力突破重点难点问题。成立了南康市招标投标中心、会计核算中心、国有资产管理中心、重点工程财务管理办公室,扩大了部门预算试点,推行乡镇党政正职票决制。三是加大了重点课题的调研攻关力度。结合南康实际,确定了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重点工程项目的全程监督、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派驻纪检组改革四大课题,并派出专人进行调研,在11月底,四大调研课题己分别形成了书面的调研文章,并在《中国反腐倡廉网》和省纪委等刊物登载。
(二)以新农村建设为切入点,着力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扎实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制发了《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从工作目标、工作体制、工作机制、工作制度、工作重点以及主要的工作形式等方面进行了明确,按照“三个结合”(即结合惠农政策的落实、结合保先教育长效机制的建立、结合“五新一好”整体推进)的指导思想,在全市21个乡(镇、街道)分别选择了1—2个村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试点工作。通过在各村党支部设立纪检委员、聘请党风廉政监督员和信息员,构建监督网络和党风廉政预警网络,不断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通过制定《村干部廉洁从政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不断加强农村廉政制度建设,保证农村重大事项公开、公益事业透明,规范了农村基层干部从政行为;通过开展勤政廉政教育、警示教育、赠送反腐倡廉书刊、不定期组织廉政文艺演出送戏下乡等活动,不断加强农村基层廉政文化建设;通过派出督查组进行专题督查、编发工作通报、编辑信息简报、拍摄专题片、推荐好经验和做法等形式,推进了全市各乡镇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全面协调发展,促进了全市农村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明显好转。
(三)以创优发展环境为目标,全力推进机关效能建设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的优化发展环境机关效能监察工作,切实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全市开展了“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树立南康政风形象”活动,在电视台开设了“政风聚焦”栏目、开通了“南康政风行风热线”、开展了电视公开承诺、召开了现场对话会、开展了公开接访活动、在企业建立30个机关效能监测点和聘请30名效能监督员、开展了民意测评和明查暗访活动、开展了政风行风评议活动,通过上述八项举措,加大了市直及驻市各职能单位的效能监察力度,利用经济110这个工作平台,有力地推进了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加大了投诉受理查处力度,共受理社会各界投诉33起,已处理30件。严格机关效能责任追究,对1人实行了口头效能告诫,向 2个单位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责成3个责任人写出了书面检查。
(四)以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严厉惩治腐败分子
一是严格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参照中纪委、省纪委和赣州市纪委的有关文件,在充分酝酿、反复征求意见的基 础上,制发了《南康市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暂行规定》,对公、检、法、司、审计等部门在反腐败工作中如何履行职能、加强协调配合以及工作的程序进行了明确,对整合资源,形成反腐败整体合力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二是根据南康的地域情况和自身工作实际,实行了领导包片、科室挂点、干部包案,全委人员共查案件的工作机制,不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厉惩治了腐败分子。一年来,市纪委、监察局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92件(次),办结90件(次);立案33件,涉及党员(监察对象)40人,其中万元以上经济大案和副科以上干部要案12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50余万元。给予党纪处分 37人,其中开除党籍 10 人,留党察看5 人,党内严重警告9人,党内警告13人;给予政纪处分3人,其中行政记过2人,记大过 1人。三是认真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全年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4件,有关人员主动上缴市纪委违规违纪金额14.5万元。省纪委检查组对此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认为我市的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认真扎实有特色,思想发动比较深、查办案件效果好”。四是充分发挥信访举报工作的教育防范和分析预警功能,用好用足“四个通知书”。一年来,共下发《情况说明通知书》6件(次)、《信访问题整改通知书》4件(次)、《诫勉谈话通知书》5件(次)、《信访调查核实情况告知书》10件(次),编发《信访动态》4期。
(五)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为主线,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2006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制分工,使各单位和各级领导干部明确了工作任务、工作范围和工作职责。二是继续执行不定期对领导干部进行了解谈话、任职谈话和发现苗头性问题诫勉谈话等制度,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一年来,市纪委主要负责人同党政负责人谈话10人(次),并抓住干部调整时机,对25名轮岗交流和提拔的科级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教育引导他们树立廉洁从政意识,自觉遵守各项规定。三是继续贯彻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20名副科以上领导干部红白喜事宴请进行了限桌审批。
(六)以为民办好事办实事为己任,积极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和执法监察
一是专项治理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坚持和完善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招标采购制度,直接让利患者138.8万元;对卫生局防保总站强行推销“新起点免疫胶囊”和统一制作村卫生所制度公示牌等问题进行查处,向市卫生局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并责令有关责任人写出书面检查。二是继续加强对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对东山街道办事处文峰村、太窝乡中边村在农民建房中乱收费问题进行了责任追究。三是继续巩固公路“三乱”治理成果,加大对公路“三乱”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市交通局在摩托车规费征收中乱收费、乱罚款问题进行了查处,责成有关责任人写出了书面检查。四是开展了对中小学校收费情况、新农村建设情况以及农村公路工程项目建设情况的专项执法监察。共查出义务教育阶段乱收费学校2所,涉及金额26790元;未发现部门、单位和个人截留、挤占、挪用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和公路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的问题,确保了新农村建设资金专款专用,使“阳光操作”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七)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为主题,大力开展反腐倡廉教育
我们立足当地创特色,增效果,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一是把学习贯彻党章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结合起来。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开展了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专题学习教育活动。5月份,组织全市党员干部参加了全国“红船杯”学党章知识竞答活动;6月份,结合建党85周年,与市委组织部、宣传部一道组织市直部分党组织开展了学党章知识抢答赛。二是创新教育形式。创办了《纪委吹风》刊物,发放到各乡(镇、街道)、市委各部门和市直各单位,通过开设的纪检动态、警钟长鸣和效能监察三个栏目,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不断提高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执纪执法和拒腐防变的能力;通过国庆、中秋“双节”期间向全市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发送廉政手机短信的方式,提醒领导干部思廉保廉,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制作党风廉政教育“反腐倡廉、激浊扬清”图片展版,到各乡(镇、街道)进行巡回展览,使基层的党员干部在家门口就能受到形象、直观的党风廉政教育。三是认真抓好新闻报道,大力开展反腐倡廉宣传工作。一年来,共向上级刊物、网络投稿380多篇,录用173篇,其中,国家级录用18篇,省级录用26篇,赣州市级纪检监察刊物和其他党报刊录用129篇。
(八)以干部队伍建设为平台,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能力和工作水平
一是认真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并按照省纪委、赣州市纪委的部署,开展了“为民、务实、清廉,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组织纪委机关干部定期或不定期下基层接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民情、体察民意、解决民忧,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在纪委机关开辟了学习园地,加强了纪委机关干部的学习和交流,认真组织纪委机关干部开展学习《江泽民文选》活动,每人写出2万字以上的读书笔记,以及1篇质量较高的心得体会文章在《学习园地》上作交流。二是加大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一年来,采取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专题讲座等方式,培训纪检监察干部200余人(次),并选派6人到中纪委参加培训。三是加强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3月份,对派驻各系统纪检组正、副组长,公、检、法、市直工委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开展了述职工作;年初,抓住乡镇换届的机会,配强配齐了乡(镇、街道)纪委班子,全市21个乡(镇、街道)纪委书记全部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3万人口以下的乡(镇、街道)配备5名纪委委员,3万人口以上的乡(镇、街道)配备7名纪委委员,并配备1名专职纪委委员,真正使乡(镇、街道)纪委有了履行职责的条件和权力;强化内部管理,完善并严格执行机关考勤、机关财务等制度,继续对乡(镇、街道)纪委、系统纪检组、市直单位纪检组(纪委)实行绩效考评,并重新制定和完善了纪委机关2006年度工作绩效考评方案,保证了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
2007年,是我市纵深推进“对接、融入”发展战略,实现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和谐的追赶型、跨越式发展的关键之年。新形势、新任务对纪检监察机关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一系列重大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省纪委二次全会和赣州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更扎实的工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为南康经济社会科学和谐的追赶型、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一)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新农村建设健康发展
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迫切需要,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途径,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认真贯彻党中央的这一重大决策部署。
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全面铺开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以及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认真总结去年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政文化建设试点工作经验,在全市所有行政村全面铺开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要加强基层制度建设,努力构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积极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研究制定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性工作意见。建立和完善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督制度,实行基层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完善村干部任前谈话、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廉政承诺等制度;逐步推行村干部勤廉双述、村民质询和民主评议制度;建立和完善农村基层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重视和用好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健全乡镇、村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审批程序,严格审批权限,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管理;积极推进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基层站所办事公开,严格执行新农村建设重大事项公开和“阳光操作”,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
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支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加强对农业和农民直接补贴政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政策、农村社会事业支持政策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农村建设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和杜绝资金拨付和管理中出现违法违纪问题。严格执行支农资金的管理规定,安排支农资金必须采取透明、规范的程序。加强对土地征收征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征地程序和补偿标准,全面落实农村集体土地补偿费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项审计和公开制度,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要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促进新农村建设稳步发展。紧紧把握农村基层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重点查处截留、挪用、侵占、贪污支农资金和征地补偿费案件,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案件,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案件,涉及农民负担恶性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案件,选举中拉票、贿选等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案件,参与赌博、借婚丧喜庆事宜收钱敛财等案件。大力解决少数乡村干部民主法制观念淡薄,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办事不公、作风不实、为政不廉等问题,对极少数形象不好、群众反映强烈的干部,要及时采取组织处理措施。要加强对新农村建设理事会的监督管理,使其运作更加规范有序。努力解决好广大农村群众的信访问题,维护农民群众切实利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要健全乡村纪检监察组织和网络,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供组织保障。建立健全市、乡(镇、街道)、村三级联动的工作机制,乡(镇、街道)要配齐纪委委员和专职工作人员,保证乡(镇、街道)纪委书记及专职纪委委员用主要精力抓纪检监察工作,并有履行职责的条件。各村党支部要设立纪检委员,解决好有人办事的问题。要组建好党风廉政监督员队伍,完善党风廉政预警网络,及时掌握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提高抓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加大效能监察和行政执法监察、纠风和专项治理工作力度,进一步创优经济发展环境,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要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是贯彻落实赣州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和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大举措,是标本兼治、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行为,加强廉政建设的一项综合性措施。要以提高政府执行力、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率为目标,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全市经济社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一要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机关工作行为。要制订出台《南康市优化发展环境暂行办法》和《南康市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保障投资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各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二要积极推进“阳光”政务和“透明”政府建设。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对项目审批、办证审照、批钱批物、补助救济等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不断增加透明度。三要坚持不懈地抓好政风行风建设。办好“政风聚焦”和“政风行风热线”,真正把“政风聚焦”和“政风行风热线”办成党委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连心桥”,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监督岗”,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服务台”,了解社情民意的“显示屏”,化解社会矛盾的“稳压器”;继续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把民主评议的范围延伸到基层站所,不断完善评议机制和办法,切实增强评议效果。四要坚持标本兼治、加大整治力度。按照分步实施的原则,从投资者反映最突出的问题入手,严肃查处以权谋私、“吃拿卡 要”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现象,严肃查处损害发展环境和机关效能的人和事。
要积极开展行政执法监察。重点对妨碍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推进、经济发展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开展专项监察,规范执法行为。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对政府职能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履行职责、依法行政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二是围绕规范招标投标市场开展监督检查。完善并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四项制度,加强对征地拆迁、建设资金的使用与管理、落实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的监督力度。三要加强土地执法监察,防止和纠正土地批租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
要从热点难点问题入手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坚定“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加强纠风和专项治理,要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工作重点,更加注重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更加注重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切实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一要继续抓好专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认真执行“一费制”收费政策,着力抓好教育收费听证、审计、公示、督导和责任追究等制度落实,坚持教育收费“五公开”(即公开收费政策依据、公开收费项目标准、公开收费使用情况、公开监督受理途径、公开检查处理结果),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收支两条线”制度。二要继续抓好专项治理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完善院务公开和医务公示制度、医疗质量管理制度、行风承诺和医德医风检查考核、奖惩制度、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坚决纠正医务人员收受“红包”行为和科室承包及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科室经济效益直接挂钩的做法,严肃查处药品、设备器械和基建工程中的商业贿赂案件,严厉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等不法行为,以良好的医德医风,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三要进一步加强对涉农事项和行为的监管。巩固农民减负工作成果,坚决纠正面向农民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集资、摊派行为,加强农资市场管理,严厉打击哄抬农资价格、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严格执行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乡镇、村级组织和农村中小学校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涉农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不断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长效机制。同时,要坚决纠正在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中损害群众利益和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对以权谋私、与民争利等损害群众合法利益的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三)继续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办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
严肃查办违反党纪政纪案件,是党章赋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能,也是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重要内容。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惩腐败分子,震慑腐败分子,让他们政治上身败名裂,经济上倾家荡产,思想上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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