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实录 “我对事实没有异议!” 4月19日上午,郴州市原副市长雷渊利案在长沙市雨花区法院一审开庭,此次庭审中,雷渊利与老乡周吉之间的“利害”关系成为争议焦点,另外,其中相当一部分的“权钱”关系牵涉到曾挪用1.2亿元住房公积金的李树彪。4月20日下午,庭审结束。 庭审现场座无虚席 上午8时30分,天气凉爽,雨花区法院大门外人声鼎沸,拥有两百多个座位的法庭座无虚席。 在公诉方的长桌上,关于雷的70多本调查案卷摆了约近两米长,约20厘米高,审判长在确认雷的身份后,开始宣读长达35页的起诉书。在整个宣读起诉书的1个多小时里,雷一直低着头,并不时地拿着笔在一本材料上比划着。 一旁听女子情绪激动 “我对事实没有异议!”当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后,雷向法庭表示,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基本认同。当公诉人向雷提出一些尖锐的问题时,法庭中间靠后的旁听席上的一名身穿橙色上衣、乳白色长裤的年青女子情绪非常激动,并不时擦拭着脸上的泪水。最终因情绪过于激动,这名女子匆匆离开了法庭。许久,她才又返回旁听席。一名郴州当地的记者透露,该女子与雷有深交。 雷渊利十分“配合”庭审 整个上午,公诉人就雷与同乡周吉的关系,以及涉嫌从周某手中收取的200多万元感谢费的相关事实展开询问。而雷对于公诉人以及法官的一些提问的回答令旁听观众感到“好笑”。公诉人问:“周吉是如何找到他进行工程合作的?”雷回答:“2001年,我在中央党校学习,周来看我,并提出合伙开发鲁塘大市场,周吉说:‘这个项目稳赚,老大,你当个副市长才2000多元的工资,还不如现在赚点钱,老了也有个保障。’周是我的老乡,我觉得他说得有理,于是决定与他合伙。”当公诉人问雷是如何帮助周吉筹集数千万资金合作搞工程的,雷称自己掌握了一部分公积金,就是用这笔钱做担保的。 最后,当公诉人问及雷是否知晓用公积金作质押担保贷款,并将贷款资金用于工程是违法的时,雷渊利说:“我是主任,应该说我知道,但我学习不认真,直到被纪委‘双规’后,在那里才知道是违法的。” 在法庭上,检察机关还问及雷帮周吉挪用近两千万元住房公积金的具体过程,雷表示都是与李树彪碰了面,协商了的。雷渊利、李树彪、周吉之间形成了“权钱”三角体系。 下午5时许,法庭调查了雷涉嫌受贿犯罪的10项事实。其中控辩双方除了对个别细节发表了不同看法外,绝大部分事实并无异议。 雷渊利的“三宗罪” 检察机关指控,1995年至2005年4月期间,雷渊利利用担任郴州市苏仙区区委书记、永兴县县委书记和郴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的职务便利,在工作安排、工程承揽、解决政策优惠、减免费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周吉等39人所送财物143次,折合人民币共计949.5018万元;挪用公款2650万元;贪污公款18.74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雷渊利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949万元,已构成受贿罪,且数额特别巨大;利用职务之便,违反国家相关规定,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2650万元挪用给其他单位使用,进行经营营利性活动,谋取个人利益,已构成挪用公款罪,且情节严重;采取虚开发票的方法贪污18万元,已构成贪污罪。 堕落市长一掷千金为情人 “玩女人” 我除了追求金钱,千方百计搞钱以外,还热衷于低级趣味的感官刺激,看黄片、看黄书、玩女人,毫无羞耻。我利用职权和金钱打那些有求于我的女人的坏主意,这些年先后跟9个女人发生了不正当关系,用受贿的钱为7个女人买了房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