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日常价格管理。建立和完善月度价格指数通报制度和价格形势分析制度,及时分析价格变动及发展趋势;统筹安排好各项价格政策,继续实一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加强物价政策的宣传和正确舆沦引导,稳定市场预期;加大价格监测力度,完善价格监测网络,切实对大宗农产品、初级产品、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居民生活必需品和救灾及灾后重建物资价格的监测;做好涉农价费管理工作,服务新农村、执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政策,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对涉农生产用电等价格实行优惠政策,确保农业生产不受影响,完善涉农价格收费公示制度,规范涉农等服务性收费行为。
二是加强重点项目价格的监管。加强医药价格监管,严格规范医疗机构收费行为;加强教育收费监管,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学杂费的规定;加强房地产市场价格监管,限价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价格管理,努力缓解“看病贵、上学贵、房价高”等涉及民生重要价格问题。
三是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成立市价格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全面负责全市价格监管牵头、协调、督查等日常工作;加强"12358"价格举报工作,对群众的投诉举报,要快速受理、快速查处、快速办结。(赖剑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