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从今年9月至10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建房执行新农村建设规划及收费情况专项执法监察。此次专项执法监察采取“听、查、看、访、核”的方法,从监察局、财政局、农业局、国土局、规划局、减负办等单位抽调12人分成四个组,对2006年元月以来至2008年8月期间的农村建房及收费情况进行检查。主要内容有农户建房是否符合新农村建设规划,有部门、乡镇等是否存在乱收费乱罚款问题,是否存在城镇居民借新农村建设之机在农村购买宅基地或批地建房问题,以及干部在农民建房审批中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的行为,是否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问题。
对检查中发现不符合新农村建设规划的新建房屋,且未经过批准的,由土地主管部门立即下发法律文书责令限期拆除;已经批准的,立即依法废止审批手续,责令限期恢复土地原貌,并将收取的审批费用如数退还给农户,对检查中发现有乱收费、乱罚款和其它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的,所涉金额全部收缴上交市财政,并视情节对典型案件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刘东进)